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公开事项 >  详情

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6 18:10

目    录 

第一部分: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纪委监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市委巡察机构等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负责崇左市纪检监察网的内容更新、栏目调整、权威信息发布等网站管理及维护工作。

(三)对纪律审查工作中涉及的项目、账目进行监察核实等。

(四)对市纪委监委机关档案进行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2年度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决算报表由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64.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4.9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4.32万元,增长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9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200.6万元,增加64.32万元,增长3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并补缴上年度未缴纳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

2.上年结转和结余5.3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7.69万元,减少12.36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支出效率。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70.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0.2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219.45万元相比,增加50.79万元,增长2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9.21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等纪检监察事务,较2021年度决算数193.19万元,增加16.02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并补缴上年度未缴纳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失业保险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14.35万元,增加29.59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增加29.59万元,增长206%。

3.卫生健康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的发放的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4.1万元,增加3.4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并补缴上年度未缴纳的社保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7.81万元,增加1.4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并补缴上年度未缴纳公积金缴费。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17.69万元,减少17.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支出效率。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2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219.45万元相比,增加50.79万元,增长23 %。其中:基本支出260.06万元,项目支出10.18万元。

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9.1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主要用于网站维护舆情网络监控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上年度应付未付的款项。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00.3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0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事业运行主要用于市纪委管理下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32.6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3人,并补缴上年度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8.8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主要用于缴纳在编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决算数为2.1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残疾人保障金。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7.4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9.2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24万元、津贴补贴6.99万元、奖金37.44万元、绩效工资41.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8万元、住房公积金9.27万元;生活补助1.8万元、奖励金4.15万元;公用经费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5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4.6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4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用于支付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为用定额办公费购买办公设备。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度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崇左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崇左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Copyright©2021 www.czjjj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崇左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ICP备07010404号-1
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