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崇左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主要职能如下:
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的监督条例(试行)》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崇左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
二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大案要案和纠风等相关工作。
三是负责建立和完善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检查督促该体系各项任务的完成,从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崇左市纪委监委,共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一至八纪检监察室等17个内设部(室)及20个派驻(出)机构。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总收入4856.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56.6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24.25万元,增长1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1.7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4321.03万元,增加520.6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9人,支付上年度应付未付费用。
2.其他收入14.92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11.36万元,增加3.56万元,增长3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的暂扣违法违纪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17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73.82万元,减少2.69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支出效率。
(二)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总支出4937.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37.2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5036.54万元相比,减少99.28万元,下降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995.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大案要案查处、市纪委工作基地建设项目支出及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等纪检监察事务,较2021年度决算数4507.07万元,减少512.0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纪委工作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接近竣工,支付的工程款较上年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265.08万元,增加290.62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未缴纳的社保费用,本年新增9人,社保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99.3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的发放的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97.72万元,增加1.61万元,增长1%。
4.住房保障支出247.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26.68万元增加120.53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未缴纳的公积金费用,本年新增9人,公积金缴费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90.5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173.82万元,减少83.3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7.2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5036.54万元,减少99.28万元,下降2%。其中:基本支出3065.66万元,项目支出1871.6万元。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3.95万元,支出决算为493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1.本年度新增9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约49万元;2.“市纪委工作基地项目建设经费”及“崇左市纪委监委留置案件经费”不纳入部门预算,本年度支付市纪委工作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492.66万元,支付崇左市纪委监委留置案件经费673.58万元。因此本年度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153.99万元,年初预算为191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运行的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699.8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0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市纪委工作基地项目建设经费”及“崇左市纪委监委留置案件经费”不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本年度支付市纪委工作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492.66万元,支付崇左市纪委监委留置案件经费673.58万元,本年追加“市纪委工作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支出61.9万元,政法转移支付支出167.67万元。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决算数为44.1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大案要案查处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从事纪检监察事务,查案办案等经费开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18.17万元。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支出决算数为96.9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派驻派出机构主要用于派驻派出机构日常办公开支、购买办公设备及查案办案等经费开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18.99万元。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00.3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0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92.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主要用于巡察办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支出,按工作进度实际支出向政府打报告申请差额部分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决算数为43.6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294.2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9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172.9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7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本年度退休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70.5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8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决算数为67.4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卫生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的发放的补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就业支出(项)决算数为44.8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补缴上两年度的残疾人保障金。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为1.3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用于支付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费和护理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247.2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补缴绩效奖金公积金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5.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8.14万元、津贴补贴462.88万元、奖金410.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4.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2.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82万元、住房公积金247.2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2万元、离休费14.86万元、退休费19.34万元、生活补助0.35万元;公用经费40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25万元、邮电费14.92万元、差旅费15.11万元、会议费0.07万元、培训费4.56万元、接待费1.54万元、工会经费23.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7万元、其他交通费167.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88万元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25.6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69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5.43元,年初预算数为3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培训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应支未支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5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支付我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等。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纪委监委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3.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7.86万元,购置了2辆公务公车,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办案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市纪委监委机关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07万元,平均每辆4.0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47.86万元,增长100 %,原因是因执法执勤用车无法满足自治区办案安全要求,需采购满足办案安全要求的用车;比上年支出数0万元,增加47.86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因执法执勤用车无法满足自治区办案安全要求,需采购满足办案安全要求的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3次,人次95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与区纪委及各县市区纪委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工作餐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3.65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未能支付;比上年支出数3.48万元,减少1.94万元,下降56%,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未能支付。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度我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03万元增加57.45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新采购了两个执法执勤用车,并交纳相关保险及税费,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增加;比年初预算数67.58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3%。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38.46万元,减少56.31万元,下降11%。比上年293.38万元,增加112.05万元,增长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付上年度应支未支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留置场所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下:
留置场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91万元,执行数为88.64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8个二级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指标内容为: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采取留置措施及购置办案设备。指标值为:查办留置案件25件。实际完成情况为查办留置案件27件,完成率为108%。
2.产出质量指标内容为:依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开展审查调查及留置工作零事故、双安全,指标值为:依规依纪依法,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际完成情况为本年度查办留置案件依规依纪依法,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成率均为100%。
3.产出时效指标内容为:看护值班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及相关留置人员被看护时长。指标值为: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的值班补助,每名留置对象由10名辅警看护24小时轮流看护。实际完成情况为:按时发放上月值班补助,严格遵守监控、看护值班制度,完成率均为100%。
4.产出成本指标内容为:购买留置案件专用设备所需经费,查办留置案件监控、看护等值班补助发放,留置场所运行维护管理开支。指标值为:本年度邮电费预计使用5万元,全年预计发放值班补助50万元,预计水费支出3万元,电费支出33万元。实际完成情况为:邮电费支付2.64万元,完成率53%,放值班补助发放50万元,完成率100%,水电支出36万元,完成率100%。
5.经济效益指标内容为:通过收缴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债券等财产挽回经济损失 。指标值为:按规定及时收缴。实际完成情况为:根据案件查办情况及时收缴涉案单位和个人违法所得,完成率100%。
6.生态效益指标内容为:惩治腐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指标值为:效果显著。实际完成情况为:达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的显著效果,完成率100%。
7.可持续影响指标内容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指标值为:保持全市良好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实际完成情况为: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打击查处,以及不断宣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理念,使得保持全市良好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党风政风为之一新,该指标完成率100%。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内容为:受访群众满意度。指标值为:90%以上。实际完成情况为:90%以上的受访群众表示满意,完成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崇左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崇左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