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如何进行教育管理?对留党察看期满的党员是否已经按程序恢复党员权利?处分决定材料是否已经归入个人档案?”
近日,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一环,为推动处分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2020年以来,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通过制作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执表,明确处分决定执行要求和时限,督促推动发案单位党组织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处分决定,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按时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相关材料予以备案。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认真审核备案材料并对处分执行开展监督检查,对个别单位存在处分决定宣布不及时,处分决定材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按照要求做好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确保审查调查的板子举得起、落得下、打得实。
“受到处分后,感到压力很大,平时走路都躲着人,头都不敢抬起。经过回访教育,自己的思想认识都得到纠正,干工作也有了精气神。”这是受处分干部庞某在回访教育时说出的内心话。
在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力度的同时,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跟踪回访教育,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正视错误、打开心结、振奋精神。2021年以来,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受处分的10人进行回访教育,有效深化和巩固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效果。
此外,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按照自治区纪委和崇左市纪委工作要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党组讨论决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处理的案件事实证据、性质认定、处分档次、程序手续和处分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问题情况表反馈给派驻纪检监察组,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深入整改。2021年以来,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件,发出《案件查办部门“一案一整改”情况反馈表》6份,提出反馈意见26条,目前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已根据反馈意见逐项完成整改,有效将案件存在问题解决在案件归档之前,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编辑:许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