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左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全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进展缓慢,与预期整改任务差距较大。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和市纪委监委移交的《崇左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清单》整改到位,该组开展了全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深入现场等方式,共深入6个县(区)21个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点,与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水利局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开展个别谈话35人次。检查中发现造成整改进展缓慢的原因主要为:各县(区)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查研究不深入不全面不透彻,存在整改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该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全市水利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克服懈怠情绪,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攻坚克难,坚决杜绝避重就轻、推诿扯皮、虚假整改,要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整改滞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取得成效。通过监督检查的推动,各县(区)对整改工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升,强化了整改力度,部分县(区)政府领导出面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征地、资金等问题,部分县(区)水利局加强沟通,主动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整改工作的大力支持。部分县(区)水利局加强了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的运用,通过行政执法来推进项目的整改,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进度明显加快。
下一步,该组将精准发力开展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全市水利部门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转分包和围标串标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整改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编辑:黄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