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自治区统计局反馈典型案例整改落实落地,左州镇结合实际,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传达学习自治区统计局关于46家企业统计违法案件的典型通报,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广西贯彻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十严禁”“十不准”“十不得”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讲规,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底线、红线,扎实做好统计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自治区统计局不断加大依法治统力度,坚决查处各种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曝光力度,推动各地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要求,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高度敬畏和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政令,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和行为规范开展各项统计调查,要把“数据质量第一”的理念作为开展统计调查的行动指南,贯穿于常规统计全过程,进一步加大数据检查核查力度,以高压态势狠抓数据质量。要抓好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直面矛盾困难,强化问题和结果导向,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做到件件有安排,事事有回音。
会议强调,要做好请示汇报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不折不扣地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要强化责任担当,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要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请示汇报,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效率,齐心协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编辑:廖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