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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续领”一年的补助

来源:宁明县纪委监委 作者:黄建勇 高勇 发布时间:2024-05-27 21:56

       近日,我和同事在宁明县那楠乡某村开展督查时,该村村支书表示,村“两委”已经按照乡纪委下发的监察建议书要求进行了相关工作,并在低保评议会上严格按规定开展低保人员的纳入和退出工作。

    说起这份监察建议书,还是源自于去年我们的一次督查。

  “黄纪委,您看这里,这个林某艺夭折后,其低保金及残疾人补助金仍然发放。”2023年8月,那楠乡纪委对低保、养老补贴等民生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某村儿童林某艺2022年5月病故后一年内,其名下的低保补助金、残疾人补助金仍然打入其父亲林某东账户。

      我们督查组立即找到那楠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

   “村里一直没有报给我们,所以林某艺低保金及残疾人补助金一直没有停发,导致我们违规发放了一年,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共3703元,现在已经下发追缴单了……”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黄某向我们反馈。据黄某称,2023年5月县里下发名单要求乡镇核实,他打电话给该村村支书黄某某后才知道林某艺早已死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村委应将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对不符合条件的或者死亡的及时上报乡政府及时退出。

  “死亡已一年多,该村相关负责人竟然至今未上报?”我们随即到该村林某东家中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正好林某东在家,他说,村里没有人跟他说过低保退出政策,也没有人问他林某艺死亡的情况。在查看了他存折记录后,我向他解释相关政策并做退款动员。他表示过两天就将多发的3703元存入指定账户。

  “村委应当有明确分工,为什么林某艺死亡后这么久仍有低保金及残疾人补助金在发放?”在驮象村委,我们开门见山。

  “村‘两委’每个人都有自己负责的片区,该片区的低保工作是村委委员李某某负责的,排查该屯低保人员死亡信息是她的事,可能是她疏漏了。”该村村支书黄某某回答道。

      可当问及李某某时,她略显不安,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当时林某东全家都是在外面居住,林某艺死亡也是在外面的,不是在村里,所以我就没有注意……”

  “外面,是哪里?”

  “南宁,林某东当时是在那里打工的。”

  “低保工作是动态管理,乡里也是不定期开展纳入和退出工作,我们也查到你们村在林某艺死亡后一段时间内也召开过低保评议会,你负责的片区就这几个低保对象,你有没有上门走访或打电话了解核实……”

  “这,这……”李某某被核查组追问得答不上来。

     2023年9月,李某某受到警告处分。

     此后,那楠乡纪委趁热打铁,举一反三,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准确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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