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要求,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这些重要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彰显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为深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指明方向。
行贿人往往将行贿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污染行业风气,而且严重腐蚀干部队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大量行贿行为的存在、泛滥,使受贿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对行贿者网开一面,就等于给腐败滋生蔓延留下了机会和空间。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受贿和行贿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有受贿就一定有行贿,有受贿者必有行贿者,行贿者以利逐利、以利猎权、与受贿者同流合污,这两者归根结底就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个“毒瓜”,只有一起拔除,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查行贿者本人的同时,对于其通过行贿获取的经济利益、职务晋升、资格资质、荣誉奖励等,也要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取消,让“围猎者”付出沉重代价。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这是提升正风肃纪反腐成效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这种让受贿者和行贿者共同付出“高成本”的重拳打击方式,无疑对行贿者产生巨大的震慑,有利于遏制“潜规则”的滋生,有利于进一步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良好政商环境。
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坚决清除行贿人“围猎”这个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
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我们要在观念上、政策上改变严打受贿而放纵行贿的态度,持续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常态化和长效化;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行贿的法律法规,强化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制度意识,坚决做到有制必依、有章必循,加强对“受贿行贿一起查”相关制度执行的监督;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提高惩治行贿的综合效能;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协作配合,与相关职能部门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行贿人依规依纪依法采取组织处理、行政处罚、资格资质限制等措施,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惩治行贿的工作合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保持惩治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化、法制化。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腐败分子变得更加“小心”“狡猾”,行贿、受贿的方式越发隐秘。面对腐败的新表现新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有力有效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