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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警示教育“零距离” 旁听庭审“敲警钟”

来源:宁明县纪委监委 作者:高勇 黄承豹 发布时间:2024-01-30 20:27

“这次的旁听庭审,案中人张某的违纪违法事实让我震惊,我们要以案为鉴,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近日,在旁听了宁明县政协原二级调研员张肇的案件庭审后,宁明县纪委监委年轻干部陆湘桂深有感触地说道。

日前,龙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宁明县政协原二级调研员张肇受贿一案。宁明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以及被告人曾经工作过的水利局等县直单位40多名党员干部在宁明县人民法院远程收看庭审,“零距离”“沉浸式”开展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员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发表了辩论意见,并结合案情进行法庭教育,张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对法纪不再心存敬畏,越陷越深,我给组织抹黑,给家人蒙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窃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在此我告诫我们的公职人员以我为鉴,珍惜组织信任,维护好手中的权力……”被告席上,张肇声泪俱下,其痛彻心扉的悔恨为大家再次敲响了警钟,让在场人员切身感受到违纪违法行为给组织、给家庭、给个人带来的惨痛教训。

“看到以前的领导站在被告席上,我深感痛心,他的惨痛教训让我警醒,作为党员干部,我要注意用‘身边人’‘身边案’教育自己,时刻保持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宁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干部邓桂兴这样感慨。

宁明县纪委监委突出靶向思维,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用好身边人身边事这本“活教材”,根据庭审案件中案发人员从事的工作、职级、案发领域、案件性质等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领域或相关单位人员旁听庭审,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促进依法履职,廉洁从业。2023年,该县纪委监委共组织党员旁听职务违法案件庭审7次,400余人次接受了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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