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宁明县监委主任许建松代表宁明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这是宁明县监委首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宁明县监委主动接受同级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将有效推进监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建设,确保监察机关依法履职、规范用权。

图为宁明县监委向该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2018年1月,宁明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完成组建,与宁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监督力量整合。三年多以来,宁明县纪委监委在崇左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法问责,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工作,为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报告显示,2018年以来,全县共核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79件,给予政务处分65人,涉及科级干部6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人,挽回经济损失434.5万余元。开展清退现场会2场次,涉及22.7万余元,惠及13个集体和群众32人。

图为宁明县监委主任许建松代表宁明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县监委把“抓系统、系统抓”作为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具体行动,在项目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20个扶贫职能部门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整合抵边监督“一库通”智慧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手段,把部门监管和监察监督深度“绑定”“连线”,使监督工作由多头监督向“一库通管”转变。自平台建设以来,全县比对发现异常数据21000多条,形成问题线索288件,立案35件,处分35人。聚焦边民补贴领域,开展专项比对,发现异常数据10000多条,立案33件,处分33人,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追回违规补助款60多万元,涉及群众200多人。
会议分组讨论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的专项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形成人大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完成对报告的审议后,县监委将根据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认真办理落实。
县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纠“四风”树新风,开展“庸懒散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纠治乡村振兴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聚焦过渡期重点任务,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推动各种监督融汇贯通,提高乡村振兴监察监督综合治理效能,一以贯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面建设边关名城保驾护航!
经宁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任命李尚民、王刚彪为宁明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宁驹、黄芝团、黄勇伦、韦巍为宁明监察委员会委员,并颁发任命书。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新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
编辑:黄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