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谈话提醒,我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让自己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近日,凭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谈话提醒时,该同志深有感触地说。这是凭祥市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的一个缩影。
2020年,凭祥市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勤敲警钟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定期汇报、自查自纠、督查检查机制。
该市严格按照“抓细、抓常、抓实”要求,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纪委监委党风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协同开展监督检查,共同排查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着力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2020年,该市纪委监委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50人,在“四种形态”中占比71.8%。“下一步,我们把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力抓手,通过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让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看似是严管,实则是对党员干部的厚爱。”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黄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