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崇左市江州区委批准,崇左市江州区纪委监委对崇左市江州区政协经科文谊委员会原四级调研员陆文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文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林地承包、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陆文公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崇左市江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崇左市江州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陆文公开除党籍处分;由崇左市江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