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  详情

崇左市原龙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局长黄永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龙州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5 11:08

日前,经龙州县委批准,龙州县纪委监委对原龙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永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永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涉私无主货物拍卖及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永忠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州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龙州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永忠开除党籍处分;由龙州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Copyright©2021 www.czjjj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崇左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ICP备07010404号-1
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